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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副书记、纪检委书记齐秀娟齐秀娟在全市“农事村办”工作启动大会暨现场会上的讲话
责任编辑:   发布日期:2011-10-18

同志们:

今天,我们在铁山乡召开全市“农事村办”工作启动大会暨现场会议,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“农事村办”试点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,部署下一阶段“农事村办”工作任务。刚才,我们参观了铁山乡“农事村办”办公中心和五星村的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点;铁山乡做了经验介绍,相关部门进行了表态发言。通过参观学习,相信大家一定会有所收获、有所启发。

市委提出推行“农事村办”工作以来,有关部门认识高、行动快、抓得紧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一是领导重视到位。市农委牵头,会同市委组织部等30多个部门,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,制定下发了《七台河市推行“农事村办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确定茄子河区铁山乡五星村为试点单位。二是责任落实到位。铁山乡明确了一名副乡长专职抓“农事村办”工作,并落实了工作人员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。三是工作推进到位。茄子河区和市农委等部门把抓好试点作为工作重点,大力宣传,积极推进。铁山乡五星村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站已建立了服务网络,明确了服务内容,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,试点工作规范有序。四是工作成效初显。截止目前,五星村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站已走访、联系群众86户,接访群众34人次,解决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实际问题12个,为民办实事、办好事18件,化解纠纷9起,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。下面,就如何抓好下一阶段“农事村办”工作,我讲三点意见:
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充分理解推行“农事村办”的重大意义

“农事村办”是经过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服务农村基层群众的新模式,是党委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,破解农村工作难题的有效途径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“农事村办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利用好“农事村办”这一全新平台,推动我市农村工作有效开展。

一)推行“农事村办”,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。当前,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很多因素都源于一些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不到位、服务不到位、行政行为不规范,源于一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、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。由于我市农民居住较为分散、信息相对闭塞,大部分村屯离乡镇党委、政府驻地较远,政府服务职能的履行与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距离。因此,在乡镇建立“农事村办”服务中心、村委会建立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站,推动政府工作重心下移,改进服务方式,有利于提高基层组织依法行政能力,规范行政行为,融洽党群干群关系;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维护农村稳定;有利于提高基层执行力,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,让群众在国家利民惠民政策落实中真正得到实惠,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。

(二)推行“农事村办”,是转变干部作风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农村工作点多面广,千头万绪,直接面对群众,“农事村办”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群众办事,是农村群众认识和评价党委、政府的重要窗口,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干部的言行举止事关党委、政府形象,然而在有些机关中却还不同程度地存在“人难找、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等问题。推行“农事村办”,将机关服务直接延伸至村,可以推进基层政府工作方式由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,使机关干部在从“坐机关”到“跑基层”的服务角色转变中和在为百姓办理实事的过程中切身体会百姓之苦,办事之难,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,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,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民本思想,讲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。

(三)推行“农事村办”,是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需要。“农事村办”工作适应目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,是建立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有益探索。“农事村办”通过整合各方面的力量,把关乎农民生产、生活最急需的事务办理到村,服务到户,推进农村生产快速发展,保障农民持续增收。同时,“农事村办”通过不断扩大服务范围,逐步将城市社区服务理念引入农村,把政府公共服务前移到村屯,让公共服务更多地倾斜农村、惠及农民。 

二、明确目标任务,全力抓好“农事村办”工作

“农事村办”的“农事”就是农民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事,政府有义务要做的事。“村办”就是老百姓的事不出村就能办,即用最快的时间办,最小的成本来办,最好的效果办。“农事村办”重点要突出“农事”、重在“村办”。在抓试点工作中,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突出抓好人员培训推行“农事村办”领导小组要指导茄子河区和试点乡村搞好岗前人员培训,重点培训乡(镇)“农事村办”服务中心和村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站工作人员,让他们熟悉各种业务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,提高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

(二)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试点村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站要建立健全民生需求登记制度,设立“农事村办服务日”,每月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“农事村办”工作人员集中到“农事村办”服务站办理民政、建房、身份证、信函投递、农机驾照、发放惠农补贴等各类政务,节约群众办事成本。各相关部门、乡(镇)“农事村办”服务中心也要建立“农事村办”服务制度,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“服务”下农村活动,定期深入村屯为农民提供服务。

    (三)积极营造工作氛围。要深入搞好宣传工作,让相关部门、广大干部、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这项便民工程中来。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文艺演出、墙板报、网络和电化教育等各种宣传方式,大力宣传“农事村办”的重大意义和在开展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使“农事村办”各项服务深入人心,家喻户晓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。

(四)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搞试点就是要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“农事村办”给广大农民带来的方便和实惠,让其他乡村看到试点工作的成效,并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经验,以便在全市推广。因此,在推行“农事村办”的具体工作中,我们要尊重农民意愿,善于发现和总结经验。推行“农事村办”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到试点村,全面了解和掌握“农事村办”工作进展情况,就如何在条件不同的村搞好“农事村办”,如何搞好宣传发动,调动相关部门和广大农民参与“农事村办”积极性,如何建立有效的组织推进机制,如何解决农村办事难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,总结典型经验,为我市全面推开“农事村办”工作提供示范。

三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“农事村办”工作顺利推进

一要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区(县)要把深化和拓展“农事村办”工作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来抓,成立由党政“一把手”担任组长、分管领导为副组长、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,落实党政“一把手”是第一责任人、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直接责任人的“农事村办”工作责任制,切实为推进“农事村办”工作提供组织保证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,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,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,确保各自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
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市、区(县)“农事村办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和乡(镇)实施“农事村办”工作情况的监督。区(县)“农事村办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“农事村办”投诉中心、开通监督热线电话,加强对开展“农事村办”工作情况进行监督,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和评议权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、各部门“农事村办”工作的监督,并将其列入行风评议内容。“农事村办”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参与“农事村办”工作的单位和乡(镇)进行认真检查,发现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,督促限期整改。

三要强化经费保障。为保证“农事村办”工作的顺利推行,各区(县)要将“农事村办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,并有效整合涉农部门的项目经费及其他各种经费,优先向“农事村办”工作倾斜,确保相关部门、乡服务中心、村服务站“农事村办”工作经费。要有效解决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、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的经费问题,逐步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。

同志们,“农事村办”工作是市委、市政府推出的一项惠民之举,也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全市上下一定要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怀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,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细致的工作,抓好试点各项任务,努力实现“农事村办”的良好开端,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构建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献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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